周一做单前一定要注意啦!!从上海港出货,新舱单传输制度调整啦!
海关总署已发布172号令及2017年第56号公告,宣布对出口新预配舱单的调整,用户必须在发送预配舱单时提供准确信息 (含收发通企业的代码,箱号封号,件毛体等必填字段),与报关信息核对一致后方能安排报关、上船。
而继宁波等口岸后,近日,上海口岸也发出通知, 将于2018年10月20日起实施新的出口舱单传输操作办法,对预配舱单的传输时限、预配舱单的变更、预配舱单的传输等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各大船公司已发出了紧急通知,请大家务必注意、互相转告, 为了保证海关预配舱单能及时发送至海关,请提早提供完整的舱单资料,否则有可能出现无法上船、无法及时通关等情况!
船公司APL的通知

船公司COSCO的通知

船公司CMA的通知

船公司KMTC的通知

船公司FESCO的通知

船公司联东地中海的通知

船公司NILEDUTCH的通知

船公司OOCL的通知

船公司WHLL的通知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的通知

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的通知

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的通知

上海民生国际船务代理的通知

上海鹏海国际船舶代理的通知

上海鹏华船务代理的通知

上海海华轮船的通知

中联运通控股集团上海国际船务代理的通知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的通知


(整理自海运订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