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有各种各样的限制和要求,货主和代理往往弄的满头雾水,这篇指南可以收藏着,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条

为了规范装箱操作,保证集装箱的安全运输,维护公司及货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用箱人应如实申报所装货物,如欺瞒我司代理公司而获得订舱确认的,一旦发生因不符合集装箱装箱规定而引起的损失将由用箱人自行承担责任。

一般货物装箱操作指南

第三条

计划装载的重量应不超过集装箱的允许净载重量。装货后集装箱总重应不大于集装箱安全认可铭牌所标明的总重并满足航线集装箱总重限制要求。铭牌标在集装箱箱门上,无箱门的特种箱标在后角柱或下底梁上。

第四条

1、装载时要使箱底的负荷均衡,不要使负荷偏在一端或一侧,特别是要严格禁止货物重心偏在一端的情况。要避免造成集中负荷,如装载机械设备、石材、卷钢等重货时,货物底部应加木头或底座、卷钢衬垫专用草垫或其他类似的废轮胎、橡胶垫等符合收、发货地法规要求的衬垫材料,尽量使负荷分散。

2、60%的货重不得装于半个箱长范围内。

3、采用普通干货箱装运单重超过3吨的卷钢等类重货必须采用能保证运输安全的托盘方式装箱或木架衬垫方式装箱,并妥善绑扎固定。

第五条

用人力或叉车装货时避免拖拽,正确使用装货工具。装卸卷钢类重货的叉车必须匹配,悬空叉进叉出,严禁拖拽。比如10吨的卷钢必须配备至少承重10吨的叉车,避免拖拽对货物及地板造成损坏。

第六条

用叉式装卸车装卸将受到叉式装卸车的自由提升高度、门架高度等条件的限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一次装两层,但上面应留有20MM左右间隙、下面应留有100MM左右间隙。如条件不允许一次装两层,则在箱内装载第二层时,要考虑到叉式装卸车的自由提升高度和装卸车门架的可能提升高度,避免损伤箱顶。另外还要注意货物下面如没有托架或叉槽,一定要另加垫木,以便货叉能顺利抽出,避免损伤货物及地板。在箱内操作的叉车,提升重量限定为2.5T。

第七条

不同种类货物在混装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应做到重货装于轻货下面,固体货物不应装于液体货物下面。

2、包装强度较弱的货物要置于较强的货物之上。

3、不同形状、不同包装的货物尽可能不放在一起。

4、会从包装中渗漏出灰尘、液体、潮气、异味等货物尽量不要与其它货物装在一起,如不得不混装时,就要用帆布、塑料薄膜或其它衬垫材料完全隔开,地板也要用衬垫材料铺好,避免对地板造成无法清洗的损坏。更换地板费用将达数百美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带有尖角或其它突出物的货物,要把尖角或突出物保护起来,防止其损坏其它货物和箱体。

第八条

装载完毕需对货物进行合理的绑扎和系固,防止货物移动,以免运输中摇晃对货物及箱体造成损坏。同时,货物系固方法本身也不应导致货物或集装箱的损坏或变坏。

第九条

冷藏货和危险货物的装箱,要严格按有关货物的装载要求进行。

第十条

无论空箱和重箱都禁止用叉车在叉槽以外的地方装卸,所有的装卸操作都必须严格按ISO集装箱装卸操作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

推荐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如CCS(中国船级社)等对装箱进行专业指导。

冷藏货物装箱指南

第十二条

冷藏箱严格讲是保温箱,因此请将冷冻货速冻至要求温度后装箱。冷藏货物亦应适当预冷,以免装箱后因货物呼吸发热、结霜等原因影响冷藏效果。

第十三条

在装箱时应停止冷冻机运转,以免凝水过多,影响蒸发器工作。

第十四条

装货前冷冻箱内的垫木和其它衬垫材料也要适当预冷。

第十五条

要选用清洁卫生的衬垫物,以免其污染货物。不应使用纸、板等衬垫材料作衬垫物,以免堵塞通风管和通风口。

第十六条

要根据货物的性质与包装形状来选择正确的装载方法。装货时必须注意货物不能堵住通风口,箱顶部分一定要留出空隙,使空气能有效流通,不能超过警戒线。

第十七条

必须注意冷藏货比普通杂货更容易滑动,也容易损坏,因此要对货物进行固定,固定货物时最好使用网具等衬垫材料,这样不会影响冷气的循环和流通。

第十八条

严格禁止已降低鲜度或已变质发臭的货物装进箱内,否则会很快损坏其它货物。

第十九条

拖箱集卡必须备有380/440V发电机,提箱时注意箱体状况,并进行送电操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好箱出场。

第二十条

货物装箱后必须保证冷箱持续通电工作正常,以保证箱温符合设定温度。如箱体或制冷机组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原提箱堆场或当地箱管代理联系。

危险货物装箱指南

第二十一条

海运危险货物的装箱操作和运输应符合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海运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经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按规定显示检验合格的包装标记代号。

第二十三条

1、国内海运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符合GB 190的有关规定。

2、国际海运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符合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装箱前,应了解危险货物的特性,处理方法,应急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应选择无阳光直射,无热源和火源,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装箱作业,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场地和必要的设备。

第二十六条

装货前应仔细检查集装箱的强度、结构,不符合装载危险货物要求的集装箱不能使用。装箱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穿好工作衣,戴防护面具或橡皮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及时清洗,作业中不得饮食。

第二十七条

装箱时集装箱内应进行仔细清扫,要注意有些爆炸品和氧化剂与箱内残存的垃圾等杂物相遇时,有起火和爆炸等危险。

第二十八条

要详细检查所装货物的容器、包装、标志是否完整,与运输单证上所载明的内容是否一致,严禁那些包装有损伤,容器有泄漏现象的危险货物装进箱内。

第二十九条

危险货物的装载和固定方法,根据其包装的形态,可按普通货的装载方法处理,但在选择固定货物的用具和材料时,应具有更大的安全系数和强度。

第三十一条

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类危险货物,根据其容器的形状可以纵向装载,也可以横向装载。横向装载时,货物之间要充分插入衬垫,使容器的金属部分不能直接接触。管状的高压瓶原则上采用纵向装载方法,并用衬垫材料围成栅栏状进行保护,再用钢丝绳把货物拉紧,予以固定。

第三十二条

有些用纸袋、纤维板箱和纤维板桶包装的危险货物遇水后会引起化学反应,有的会发热,自燃或产生有毒气体,故应严格进行防水检查。特别应重视的是,由于在运输途中无法对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进行检查,故无法及时发现箱内装载不良或容器损坏情况,而且万一发生事故,由于不能移动而容易扩大事故范围,这些特殊条件与普通货船运输危险货物完全不同。

第三十三条

1、原则上没有规定危险货物不能与普通货物混装在同一集装箱内。

2、装货前先制定装载计划,应考虑各种货物的相容性及其性质,即任何包件或涉及的包装类型或强度,还应考虑到货物气味和粉尘的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物理或化学的相容性。

3、危险性质不相容的货物不得同箱装运。货物具有单一副危险性质时,如副危险要求严于主危险性,则选择适合副危险性的隔离。

4、货物在箱内拼箱时,相互隔离经按设计危险货物中最为严格要求进行隔离,拼箱审核查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各类隔离表,并重点查阅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隔离要求。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拼箱时,危险货物应坚持后装先卸,并装于箱门口易卸处。

第三十五条

严禁危险货物与食品混合积载。

第三十六条

装载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禁止肩扛、背负、冲撞、摔碰、翻滚,以防包装破损。若在装载过程时危险货物包装发生损坏、渗漏,应在装箱检验人员的监督下,立即按货物特性进行有效处置。渗漏的危险货物会造成爆炸、自燃、毒害或类似重大危险的,应立即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通知有关应急部门。

第三十七条

从事海运危险货物装箱作业的单位应将每次危险货物装箱作业情况按要求如实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积载计划、装箱时间、装箱货况、集装箱箱体状况、货物包装状况、装箱衬垫、加固情况等事项。装箱作业情况应由负责装箱的现场检查员记录。应将危险货物装箱情况拍摄存档。 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装箱检查人员检查后签发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标签:进出口 集装箱 特种箱 特种柜 海关 装箱 国际物流 货代 运输



高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86 21 64023936
沪ICP备18014359号